2015-06-26 信仰與金錢

馬太福音26:14-25
14. 當下,十二門徒裡有一個稱為加略人猶大的,去見祭司長,說:
15.「我把他交給你們,你們願意給我多少錢?」他們就給了他三十塊錢。
16. 從那時候,他就找機會要把耶穌交給他們。
17. 除酵節的第一天,門徒來問耶穌說:「你吃逾越節的筵席,要我們在那裡給你預備?」
18. 耶穌說:「你們進城去,到某人那裡,對他說:『夫子說:我的時候快到了,我與門徒要在你家裡守逾越節。』」
19. 門徒遵著耶穌所吩咐的就去預備了逾越節的筵席。
20. 到了晚上,耶穌和十二個門徒坐席。
21. 正吃的時候,耶穌說:「我實在告訴你們,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賣我了。」
22. 他們就甚憂愁,一個一個的問他說:「主,是我嗎?」
23. 耶穌回答說:「同我蘸手在盤子裡的,就是他要賣我。
24. 人子必要去世,正如經上指著他所寫的;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!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。」
25. 賣耶穌的猶大問他說:「拉比,是我嗎?」耶穌說:「你說的是。」

慶忠牧師的話:

「我把他交給你們,你們願意給我多少錢?」他們就給了他三十塊錢。(馬太福音26:15)

猶大去見了祭司長,敲定了出賣耶穌的價錢,之後他就在守候時機。到了逾越節的前一日,耶穌與門徒最後的晚餐,說出門徒當中有一人要背叛且出賣祂,門徒們都彼此不安,不知道耶穌所指的是誰?

耶穌說過,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,不能事奉主又事奉瑪門(金錢),可見得基督徒常常在金錢跟與主的關係上產生掙扎,與主的關係在於信仰生活的實踐,而現實生活卻跟金錢息息相關,因此,信仰生活與現實生活要如何平衡且豐盛呢?答案就在於『次序』,首重與主的關係,必帶來生命與生活的豐盛,但是顛倒過來的話,首先追求現實生活的滿足,卻犧牲了屬靈生命的建造,那麼到頭來,不但生命軟弱不說,得來的金錢也不會成為祝福,這將會一點意義也沒有,賺得了全世界,賠上自己的生命,又有何益處呢?


- By 卓越北大行道會林慶忠牧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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