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摩司書2:1-11
1. 耶和華如此說:摩押三番四次的犯罪,我必不免去他的刑罰;因為他將以東王的骸骨焚燒成灰。
2. 我卻要降火在摩押,燒滅加略的宮殿。摩押必在鬨嚷吶喊吹角之中死亡。
3. 我必剪除摩押中的審判者,將其中的一切首領和他一同殺戮。這是耶和華說的。
4. 耶和華如此說:猶大人三番四次的犯罪,我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;因為他們厭棄耶和華的訓誨,不遵守他的律例。他們列祖所隨從虛假的偶像使他們走迷了。
5. 我卻要降火在猶大,燒滅耶路撒冷的宮殿。
6. 耶和華如此說:以色列人三番四次的犯罪,我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;因他們為銀子賣了義人,為一雙鞋賣了窮人。
7. 他們見窮人頭上所蒙的灰也都垂涎,阻礙謙卑人的道路。父子同一個女子行淫,褻瀆我的聖名。
8. 他們在各壇旁鋪人所當的衣服,臥在其上,又在他們神的廟中喝受罰之人的酒。
9. 我從以色列人面前除滅亞摩利人。他雖高大如香柏樹,堅固如橡樹,我卻上滅他的果子,下絕他的根本。
10. 我也將你們從埃及地領上來,在曠野引導你們四十年,使你們得亞摩利人之地為業。
11. 我從你們子弟中興起先知,又從你們少年人中興起拿細耳人。以色列人哪,不是這樣嗎?這是耶和華說的。
慶忠牧師的話:
「耶和華如此說:以色列人三番四次地犯罪,我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;因他們為銀子賣了義人,為一雙鞋賣了窮人。」(阿摩司書2:6)
阿摩司為神所重用的僕人,他本身是南國猶大人,被神派往北國以色列擔任先之。當時以色列的國力在耶羅波安第二的治理下,幾乎恢復至所羅門時代的輝煌,但是人民犯罪,社會不公,富人不義,舉國陷在拜偶像與行淫的歪風之下,一次又一次的得罪神,於是神差阿摩司到北國,宣告神的刑罰!
犯罪會成為一種慣性,當人陷在罪中之樂時,會沉迷於犯罪的快感,於是就一而再,再而三的深陷其中。保羅說:『立志行善由的我,但行出來由不得我。』又說:『我真是苦啊!我的心裡固然願意,但肉體卻軟弱了。』
人們基本上都能分辨善惡,也了解真理,卻無奈的一直做得罪神的事,所以如何能夠治死肉體,叫肉身服我呢?除非我們能夠每天靠神的話來抵擋心中的私慾,持之以恆,以至於身體能夠習慣順服神的話,而活在聖潔中。
阿摩司的呼籲,也是在對現代人發聲,身為神的兒女,理當更加儆醒與謹慎自守,免得落入刑罰!
- By 卓越北大行道會林慶忠牧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