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-02-08 一樣得罪神

歷代志下 28:1-10
1. 亞哈斯登基的時候年二十歲,在耶路撒冷作王十六年;不像他祖大衛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, 
2. 卻行以色列諸王的道,又鑄造巴力的像, 
3. 並且在欣嫩子谷燒香,用火焚燒他的兒女,行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所驅逐的外邦人那可憎的事; 
4. 並在邱壇上、山岡上、各青翠樹下獻祭燒香。 
5. 所以,耶和華他的神將他交在亞蘭王手裡。亞蘭王打敗他,擄了他許多的民,帶到大馬色去。神又將他交在以色列王手裡,以色列王向他大行殺戮。 
6. 利瑪利的兒子比加一日殺了猶大人十二萬,都是勇士,因為他們離棄了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。 
7. 有一個以法蓮中的勇士,名叫細基利,殺了王的兒子瑪西雅和管理王宮的押斯利甘,並宰相以利加拿。 
8. 以色列人擄了他們的弟兄,連婦人帶兒女共有二十萬,又掠了許多的財物,帶到撒瑪利亞去了。 
9. 但那裡有耶和華的一個先知,名叫俄德,出來迎接往撒瑪利亞去的軍兵,對他們說:「因為耶和華你們列祖的神惱怒猶大人,所以將他們交在你們手裡,你們竟怒氣沖天,大行殺戮。 
10. 如今你們又有意強逼猶大人和耶路撒冷人作你們的奴婢,你們豈不也有得罪耶和華你們神的事嗎?

慶忠牧師的話:

「如今你們又有意強逼猶大人和耶路撒冷人作你們的奴婢,你們豈不也有得罪耶和華-你們神的事嗎?」(歷代志下 28:10)

猶大王亞哈斯專行惡道,鑄造巴力像又使兒女經火獻祭,大大得罪神,於是神將他們交在以色列人手中,被擄被殺甚多,因為他們有意要使猶大人做奴隸,於是先知俄德責備他們,當年猶大人使以色列人服苦,是為不對的事,但如今他們也要這樣對待別人,不也是犯同樣的錯嗎?

常常我們指責別人的時候,往往不會想到當自己如果也在相同的情況下,未必會更好,因此要謙卑的在每件事上先檢視自己,然後才有立場去評論他人。電視上常有很多的名嘴在說人的不是,其實不應該太採信,或是附和,因未通常他們在說的事情,自己未必做得到!


- By 卓越北大行道會林慶忠牧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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